法律问答

我前三个月找工作,被XX联介绍到了一家网络公司,面试完签订合同后才知道是一家培训机构,原来合同上也有说如果培训后找不到工作就全额退款,因为当时公司是找第三方借贷机构办的,所以是学费是以贷款的方式办的,培训完后,公司没过几天就倒闭了,根本没有给我们找到合适的工作,还给我们欠了一大笔贷款,原来联系的负责人全部离职了,公司也人去楼空了,现在每个月都得还一千多贷款,对于刚毕业的我根本承担不起,我该怎么办呢

2019-08-20 15:49: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找不到债务人可以起诉的法院: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下落不明,债权人欲通过诉讼追讨欠款,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依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受理诉讼后,可以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据充分的,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如果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如果是在审理过程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 p2p网络借贷合同的条文简洁,交易平台的成熟也使得交易逐渐的模式化,交易双方往往并不关注网络借贷合同的具体条文,使用网站的格式合同,只对其中的重要部分进行协商。网络借贷借贷双方为了资金的流通以及资本的回报率往往尽量精简步骤,减少合同不必要的条款,使交易更加简单明了。
  • 离职员工泄露商业秘密,若属于民事纠纷的,企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若泄露商业秘密,达到以下规定的条件的,那么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企业应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第七十三条 [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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