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咨询一下律师,我现在被告强奸,我们是朋友介绍的对象关系,大概处了两个多月,发生性关系多次,最后这次是在我家,现在告我强奸,就是因为跟我借五千块钱我没借,生气告我强奸,我被拘留了两次,检查院驳回,现在被取保候审,,我现在应该怎么做,罪名成立么,还能不能在被收监?

刑事辩护
2019-08-20 16:48: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拘留的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

  • 1、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该名男子构成强奸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因行为人有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所以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可能性不大。
  • 取保候审后没有规定时间可以收监。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取保候审后,如果开庭审理,需要判决实刑有期徒刑的,应该收监;
    二、取保候审后,有下列情形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搜索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因此如果因为诈骗被依法进行取保候审后,而后又被依法进行收监的情况下,可能会被依法进行开庭审判,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对贩卖毒品取保候审要求比较严格,当然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还是希望批准取保候审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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