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单方解除收养关系需要什么学续、

收养
2019-08-20 18:0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前述《收养法》第26条的规定,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收养人不享有单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诉权,不得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送养人依法要求解除,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和另一方达不成解除协议的,也可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应当查明当事人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真实原因和有关事实,根据《收养法》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定,遵循收养法基本原则,依照法定条件进行处理。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如果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由人民法院来判处。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但是,收养关系解除后,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养父,必须给付其生活费。
  • ;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一)通过当事人的协议而解除。这种情况需满足的条件是: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收养条件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如果不符合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不予办证,对有关纠纷,可建议当事人依诉讼程序提出请求。  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也要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二)通过诉讼程序解除  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方面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1、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情况,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均为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4、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 解除收养一般需要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比如华侨在京解除收养关系如何登记?
    一、办理条件:
    1、依法在北京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
    2、收养人和送养人或成年被收养人双方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3、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二、办理机构: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民政局收养登记处。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境外收养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收养登记证;
    4、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
    四、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包括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经过;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
    4、解除收养关系后住房及有关财产、生活安排等方面事宜的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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