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以我的名义贷款 还找了他们亲戚做担保,和我说只是用我的身份证 和我的签名合同,他说他们会换款 如果他们不还款。。我该咋办?

2019-08-20 20:11: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导致对外担保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你好,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①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有关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 债务人无法偿还贷款,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以担保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直系亲属的财产不会计算在内。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担保人的直系亲属没有还款的义务。
  • 是没有仅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的正规贷款公司的,办贷款建议到本地正规贷款公司尝试申请,一般正规贷款公司贷款有以下基本贷款条件:
    1、个人收入(大于3000元每月)
    2、工作性质(公务员、国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及普通企业均可申请,个体户需有营业执照)
    3、个人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当前逾期,没有90天以上逾期)一般来说,准备好资料,1~3天可以获款,注意贷款成功前不要支付任何费用办理时需要身份证,流水,工作证明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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