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弟弟在海南省工作通过贷款公司借款,家人都在宁夏居住,也不知道他贷了款。他本人暂无能力倘还,贷款公司不知用什么手段加了我母亲的微信,知道了我本人电话,在母亲的微信里发了一张我妻子和我小孩的合影照片,标题是贷款诈骗人,我家人与这笔贷款无关,我妻子和孩子的照片从无向外发过,只有我母亲手机里存着,他们己经盗取了我母亲手机里的信息,我从昨天到现在收到外地虚拟号打来的电话几十条。综上我弟借款与母亲及我家人无关联该高利贷公司采取这些卑鄙的手段对家人人身安全,蔑视肖像,干挠家人的正常工作生活,欺诈,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己构成犯罪,请律师指教。他们的行为构成什么罪?走那些程序。

2019-08-21 10:0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放高利贷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 诈骗类型

    折叠代购诈骗

    诈骗者声称价格非常优惠,以此为诱饵,打折代购。网友付款后,骗子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类似理由,让网友加付“关税”,等网友付钱后,骗子消失了货也没了。

    【提醒】到正规网站上买东西,别只顾捡便宜,实体店更保险。

    折叠二维码诈骗

    二维码诈骗子以商品为诱饵,给你返利或者便宜,再发送商品二维码,实则藏有木马病毒。
    一旦安装,木马就会盗取你的应用账号、密码等其他个人隐私信息。

    【提醒】手机不要随便安装不明程序,不要贪小便宜,否则吃大亏。

    折叠盗号诈骗

    与盗用QQ号诈骗类似,骗子盗取你的微信身份,冒充你的好友跟您联系,并以各种理由向你要钱。

    【提醒】与微信好友电话联系,核对真假。

    折叠伪装诈骗

    伪装诈骗骗子一般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与你搭讪,或骗取你感情的信任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

    【提醒】无论通过什么途径认识的朋友,都要牢记“交友需谨慎”,毕竟世上“白富美”、“高富帅”是极少数。

    折叠点赞诈骗

    点赞诈骗这种诈骗方法最多,主要分两种情形:一是集满多少个赞就可以获得什么礼品或优惠,实际等你集满了要求的“赞”,去兑换礼品或领取免费消费卡时,发现拿到手的奖励“缩水”。
    二是商家发布“点赞”信息时留了“后手”,并不透露商家具体位置,而是留下电话,要求参与者将自己电话和姓名发到微信平台,一旦所征集的信息数量够多,这种“皮包”网站会自动消失,目的是套取更多人的真实个人信息。

    【提醒】对这种点赞的信息要先查证一下,打个电话咨询,必要时可把咨询答复录下,防止商家“赖账”;也可直接实地查看,眼见为实。

    折叠假公众账号诈骗

    骗子喜好在微信平台上取一个类似于“交通违章查询”这样的公众账号名称,让你误以为这是官方的微信发布账号,然后诈骗。

    【提醒】对于各类公众账号要提高警惕,可与该账号官方联系求证,不要随意进行交易。[1]
  • 罪的界限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
    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
    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
    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
    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 离婚后有人来追讨一方欠的高利贷。  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依法承担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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