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停车位归谁所有?业主停车收费合理吗

2019-08-21 10:07: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 停车费每个物业都可以收,这是规定可以收的。一来可以让非小区的车进不来,占用小区业主的停车空间。二,你也说了这是广大业主的共同区域了,把区域平方分摊到每一个业主的的身上,您想想分到您家的空间,还能停下一辆车吗。
    也就是您停车,也占用了其他业主的公共区域。您交的停车费,30%是归物业所有,作为管理费用,就是物业的工资啊,什么的。70%是要归入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你看看小区里那些乱停车的,压坏了路基,压坏了草坪,这些都是要钱来修的。
    所以停车缴费,是很正常的事情,只是收费的数字,才是您要真正考虑的事情,收多了,就是乱收费。以上是我对是否收费的解答
  • 《物权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小区地下停车位物权到底该归谁?如果有权出售或者出租,那事先它的产权就是清晰的,这时它的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
    也有些个别情况,业主在买房的时候公摊面积可能已包括了车库车位的公摊,如果能拿出这部分的书面证据,那这部分所有权肯定是归业主所有。
    国家的物权法和很多地方法规都规定,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些开发商以为按照法律的规定书面通知了业主,且在有关的地方进行了公示,就已经尽到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并可以把车库车位卖给小区外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