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中介没有告知经济适用房过户交易流程,只是说卖家提供产权证就能过户,合同签订的后一段时间,中介又提出经济适用房过户需卖家找单位盖工章提供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申请,而卖家由于多种原因不愿找单位盖章,认为中介为了促成交易,隐瞒申请这一过户交易流程,认为签订的合同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要求解除合同,成立吗

2019-08-21 13:5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之给付。
    2、不支持要求给付违约金与合同法立法目的不符。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显然是鼓励交易,鼓励甚至奖励守约,而不是鼓励违约。在因违约导致一方行使解除权的纠纷中,常常存在非违约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或者损失过小的情况。如果非违约方不能主张违约金给付请求权,合同就容易出现随时终止的危险。此时,违约方往往就会规避义务,主动表示要求解除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以促使对方行使解除权。人总是趋利的动物,这只会导致更多的人因此违约,从自己的违约行为中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交易秩序将会处于极度的不稳定之中。这显然与合同法目的是不相符的。而在诸如诉讼中的委托代理合同、技术合同中委托开发合同等以智力劳动成果为客体的合同中,代理人或开发人的损失总是难于计算的,如果不赋予他们违约金请求权,将使他们受到极为不公正的待遇,法律将失去维护公平原则的底线。
  • 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  
    1、到总咨询台初审,打印合同(报税用,报指导价)。买卖双方身份证,卖方结婚证,产权证。  
    2、查档二楼34号窗口,卖方本人出示身份证和产权证,填表排号查询。  
    3、报税一楼总服务台,交产权证,卖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出示以上证件原件),查挡资料,有公正书的需交公证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递件一楼60号窗口,出示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卖方结婚证。税票,合同原件。领取取件通知单。(4个工作日后可取,商业用房虚看房后通知)  
    5、取件一楼
    57、58号窗口拿取件通知单领取税票(维修基金票)到总服务台排号88号窗口交税,交税后拿税票回
    57、58号窗口(需排号),出示双方身份证,单方取件只需买方出示身份证,填写取件确认单后到27号窗口排号打印新产权证到70号窗口贴完税证明。
  • 签订和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 签约前的准备工作
    ? 市场可行性调查
    在每笔交易之前,都应当对交易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尤其是在做原来没有做过的产品出口之前,更应当进行市场调查。
    调查的主要项目包括:
    ? 地理、气候、居民消费习惯
    ? 例如:中国某公司向西欧出口花生,但需途径红海海峡等赤道地区,但并未采取特别冷藏,货物到港后发现全部变质。
    ? 又如:许多国家有各种各样的禁忌,如果不了解,有可能造成退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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