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连带责任担保人是不是负全部还款责任?

2019-08-21 14:03: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担保法》第26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26条的规定即指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具体说就是,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
  • 担保人的担保书本身存在很多问题,仅凭身份证复印件不能生效,除非担保人事后承认其所担保的内容。房产证复印件不能作为担保的依据,因为房产担保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刑事责任是不能担保的。
    担保的解释权不应该由公司掌握,因为担保合同是公司提供的,只要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该以不利于提供合同一方的解释为据。因此这个合同大部分是无效的。
  • 您好,担保人是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责任时才承担还款责任的。请问借款人有没有在履行还款责任。 针对您前面提到的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清的问题,法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如有需要,您可与我进行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希望能帮助您维护最大的利益。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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