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八年前因吸毒在外地被抓后强戒。现在回到了家乡到本地的派出所与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做了戒毒尿检证明我的确没有吸毒了。请问,我现在可以考驾照了吗?还是需要到外地去打证明呢?

2019-08-21 15:03: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再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应立即取消请假,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对于再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吸毒人员,可以根据《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给予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二年,送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
    因身体疾病等原因,不适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应当办理社区康复(戒毒)。
  • 吸毒是不会被判刑的,再多也不会(只要没有以贩养吸或者是诱惑教唆他人)。另外,不是说一持有毒品就要定非法持有毒品罪,还要看他手头所持有的毒品数量是否达到了法定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本丙安10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没达到法定数量则不予定罪。
    如果手头持有的毒品达到了这个标准,那么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吸毒被抓后,首先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然后会对吸毒人员是否吸毒成瘾进行认定,如果认为吸毒人员已成瘾,就要进行强制戒毒。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毒品犯罪包括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5、走私制毒物品罪
    6、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7、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8、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罪
    9、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强迫他人吸毒罪
    11、容留他人吸毒罪
    12、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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