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土地证和国有土地证的私营企业遇政府强折,在补偿方面有何区别

2019-08-21 20:42: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土地证都分两种: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土地所有权或者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没有第三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承包、出租等方式确定给单位或个人。
    通常我们所说的土地证一般指土地使用权证。
  • 申报国有土地登记、办理《国有土地证书》须知:
    一、 国有土地登记基本程序:
    土地登记可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或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
    二、 申报范围:
    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以下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所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注册发证
  •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象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  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二、、如何办理国有土地证转个人使用权  在城区,现在没有国土证?如果是的话属于历史用地补办的情况,要先去所辖的国土所填表,然后经居委会同意,国土所测量出地籍调查表,再到规划局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最后将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即可。注意,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理。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 你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 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对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具体请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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