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撞死了全部算起来应该赔偿多少合适

2019-08-21 22:30: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酒驾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依法进行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以后,可以要求肇事者支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速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1、交通事故由交警认定责任。根据责任承担赔偿。
    2、一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3、伤情严重,经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的,还应当赔偿: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
    4、需要后续治疗的,应当赔偿: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5、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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