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临时工星期天不去加班算旷工吗?

2019-08-22 02:2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不加班算旷工违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休息日安排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为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知会主管或安排加班的管理人员即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加班按旷工处理违法。  但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不得拒绝: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旷工是一种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旷工严重的,甚至会被用人单位除名。用人单位依据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其予以处分和罚款,是一种正常的企业管理。
    至于对旷工的处罚是法规允许企业应有的自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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