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间借贷三分的利息受法律保护吗?

2019-08-22 08:2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对借贷双方因利率问题产生的争议,司法机构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判定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个人或单位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以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高利转贷罪论处。
  • 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的,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过的部分不予保护。同时还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否则,如果利率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这个限度,超过的部分同样不予保护。
      上述内容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法(民)发[1991]年21号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因此显而易见,如果你咨询的借款超出了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就可以理解为高利贷,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超过的部分依法不予保护。
  • 按照我国规定,超出中国银行同期基准利率4倍的民间借贷,超出部分将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贷款时间在五年以上计算,目前我国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
    6.55%,按此利率计算,它的4倍就是
    26.2%。将此利率折合成几分利息来计算的话,也就是
    2.183分利多一点。因此,民间借贷只要高于
    2.183分利(5年期以上的),就属于高利贷,在此之上发生的民间借贷,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