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之前朋友发生追尾事故,朋友全责,他车是全保,但他驾照不符,就拿别人的驾照顶,给了他1000块钱,当时打保险公司电话的也是他的电话号码打的。但是到交警队要事故认定书的时候不是拿当时顶驾照的人的驾驶证,而又是别人的。保险现在是赔偿完了。可是当时现场顶驾照的人现在又问我朋友要钱,说不然就去保险公司说车是我朋友开的。请问现在该怎么办?后果严重吗?谢谢。

2019-08-22 09:21: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对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规定了严格责任原则,以体现对交通弱势群体的保护。与过去无过错原则(赔偿10%)有很大区别。
    一般情况则都要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除非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可以减轻责任。
    减轻责任部分为10%至50%之间,法和条例均未规定,拟请高法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
  • 就汽车追尾全责怎么赔,保险公司应该赔多少这个问题,相关规定如下:
    1.怎么赔偿看交警鉴定看责任认定。
    2.保险公司赔付看保险合同的约定。
    3.全责就是全责方保险公司赔付。
    4、赔付金额在定损范围内赔付。
    5. 维修超出定损金额肇事者自己承担。
    6. 如果咨询者买了车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案即可待公司赔付。
    7. 理赔时提交必备资料后保险公司会按条款合同给与赔付。
    8.细节如果操作正解咨询保险公司处理此次事故的定损人员。
  • 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根据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来确定的。全责的一方要赔偿无责方的所有损失。要是对等责任的话,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范围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就是一人一半的赔偿了。
    例如:两车发生碰撞,交警裁定对等责任,双方车损都在2000元以下。那么就是双方的保险公司互相赔偿对方的损失。但如果车损超过2000元了,超出的部分是一人一半。
  • 双方责任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确认。对方起诉你的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参加诉讼,并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责任限额以外由你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赔偿后找你的商险理赔。你的车如果也有损伤且交通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也有部分责任的,可要求对方按责任比例赔偿。
    但你所谓的扣车期间食宿及司机工资无论对方是否有责任都无法赔偿,因不是可预期的直接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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