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申请企业简易注销吗

公司税务
2019-08-22 12:10: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如何注销登记?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二、必备资料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1.《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3.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1.《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分支机构负责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 新公司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独立生产经营权,且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出租人上交租金的承租人,应当自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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