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是最普遍的抵押形式,由于不动产的特殊性,抵押人不转移对其的
占有即可达到担保之目的,因此在实践中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
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人经
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因此,在房屋抵押期间抵押是不得处分财产的,如进行拆迁,需要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
或者抵押人清偿债务,消灭
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