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时售楼说我们的情况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最后公积金管理中心说我们不符合条件。售楼就建议我们改成商业贷款,我们就同意了,最后也通过了银行的审批。因为之前购房合同里写的是“公积金贷款”,但现在实际情况是商业,所以我们觉得应该更改合同,但售楼说合同已经备案,一直不给我们办理更改。因为我想在还款以后提取公积金,但是担心现在合同里写的贷款方式和实际的不同,害怕公积金管理处要是查出来不让提取。所以想问正常情况我们是不是可以坚持要求开发商给我们更改合同?更改合同的办理周期是多久?如果一旦开发商不同意更改,将来是否会影响我提取公积金?

2019-08-22 15:53: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流程
    1、申请人持已公证的二手房买卖契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持本人及辅助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好的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评估报告等材料到中心审核贷款额度并计算应交的各项费用。
    3、中心工作人员现场看房后,对同意办理贷款的,申请人应向中心提交如下材料: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贷款申请表,房屋买卖契约1份,评估报告2份,已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完税发票复印件1份,并交纳相关费用(担保费,抵押登记费,代办手续费等费用)后签订贷款合同。
    4、申请人在指定日期到中心代办银行窗口划款,并领取回执。
  •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确定具体工伤伤残等级才能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工伤处理:
    1. 申请工伤认定:参保地(未参保: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 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2、
    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  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储余额。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有关单据。职工可持有关单据、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经批准同意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含个人支付动迁投资款),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一户口内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但须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提取额以百元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