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积分入户后,用人单位不愿变更社保信息

公司税务
2019-08-22 18:45:4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积分各地情况不一,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以广州为例,广州市积分入户新政:
    一、组织实施的部门:
    从2014年起,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组织实施工作职责,由原来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入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二、办事窗口: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相应的办事窗口将由原来的区人社局服务中心窗口移送至街镇窗口。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来穗局将在各区设置三个左右的对外窗口,负责接收申请人递交的纸质材料,方便申请人就近提交。
    三、积分制入户条件:
    1、年龄在20-45周岁;
    2、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3、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4、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5、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7、无违法犯罪记录;
    8、积分超过60分。
    申请人满足上述条件后,比拼的主要是参加社保中医保的年限长短,在医保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再比失业保险的长短。
    四、加分材料的提交:
    2014年广州市积分入户设置了文化程度、技术能力、职业资格和职业工种、社会服务、纳税5个项目的加分项。申请人只要达到60分即可参加入户竞争。对明确已达到60分的申请人而言,只需要提交满60分的加分材料即可,不再需要将所有的加分项证明材料提交。
  •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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