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十年前办的集体土地证,中间有次让免费换成国有的集体土地证,妈爸因为没有学问,听别人说换了不好,就没有换。然后土地证上面写的预制板厂30年,现在10年还没有到,政府搞环保要拆迁,我家还有外债没有要过来完,现在逼着要拆迁,我家该怎么办

2019-08-23 06:42: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土地证都分两种: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土地所有权或者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没有第三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承包、出租等方式确定给单位或个人。
    通常我们所说的土地证一般指土地使用权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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