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吗?

2019-08-23 07:24: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如下:  
    1、如你是单位职工,由单位统一为你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相关参保手续;  
    2、如你是个体工商户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本人携带营业执照、二代身份证、户口薄、一寸照片4张直接到当地的社保局服务大厅办理参保手续;  
    3、如你是农村户籍、城镇居民,根据当地的政策,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持二代身份证、户口薄、一寸白底彩照片6张到当地的社保局,如果有政策规定的,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根据属地原则,应依法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为职工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企业和职工按规定的标准缴费后,应为参保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用于记录缴费,并作为计算基本养老金的依据。
    个体劳动者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养老保险手续,缴纳养老保险费。
  • 办理退出保险的手续如下:  
    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材料,到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关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要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3、按民政部[1994]39号文件精神,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对正常退出保险者,按年复利
    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
    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
  • 一,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待遇方面没有区别。  二,区别在于你参保的年限以及参保险种方面  1,农村的居民和城镇居民一样,参加工作,都可以参加五险一金,按照城镇职工待遇发放退休金。
      2,如果没有工作,可以参加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的城居保。  3,现在国家已经把新农保,城居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