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级工伤工资没发,公司倒闭怎么办?

2019-08-23 14:59: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公司破产清算的步骤,按照该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优先清偿的。在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倒闭后,按照该顺序进行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股份制企业破产,拖欠的职工工资,在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 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A,①《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
    ②身份证原件;
    ③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X光、CT等检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交申请人。
    B、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残废等级。
    (在该标准颁布前,暂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执行。)
    C、工伤职工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社保部门出具的鉴定《介绍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反映残情及面容的彩色3R照片2张、1寸证件相5张;
    (4)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及出院证;
    (5)重要的仪检报告单(如:MRI、CT、ECT)等医疗资料。
    非参保职工申请鉴定时还须携带单位的工伤证明(或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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