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在汽车担保公司做的分期贷款购车,可是我没有拿到合同,而且,银行只收取三千多手续费,而他们公司三年转我一万多,我感觉被骗了,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9-08-23 15:5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几个步骤。  第一,准备贷款资料。借款人在贷款前要准备好贷款所需资料,一般包括贷款申请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如果是抵押贷款的客户,还需出具抵押物的产权证;如果是信用贷款客户,那么还需提供良好的信用记录。
      第二,提交申请。准备好贷款资料后,可以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待银行审核通过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第三,贷款审查。如果房贷,银行会对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进行初审,如果符合贷款要求那么银行再进行贷款审批,如果不合格,银行将会退回客户提交的相关资料。
      第四,办理一些法律手续。如果是抵押贷款,那么客户需要在银行进行抵押物的抵押登记和备案,以备将来查询;除此外,如果客户愿意,还可以委托律师事物所代为办理保险和公证。
      第五,银行放款。如何客户通过了银行的审批,那么银行会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并约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并将贷款划入客户账户。  另外,我们需要提醒您,获得贷款后一定要按时足额归还贷款,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贷款防骗】  贷款者需要防范诈骗的放贷者,骗子的招数很简单,简单归纳下来有几点:  
    (1)放贷要求的条件特别低,不需抵押也没什么其他要求。可以说只要你想贷就可以给你。  
    (2)放贷者不敢公开自己公司名字,不能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公司没有投资经营范围,不能提供正规的合同文本和发票,甚至连固定电话也不给你,你知道的只是对方一个手机,连对方的面都见不到。  
    (3)贷款到你帐上之前,要收你所谓的路费、利息、手续费、律师费等等,反正就是要钱,骗到手后就不会再理你了。
  • 法律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没有限制。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时,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定后,即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通则第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人被骗,作为担保人,贷款人不还贷,就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要求作为担保人的你来偿还。现在需要做的是:
    1、承担担保责任,履行还款义务;
    2、在你还款后,你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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