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转包合同到期,被抵押贷款没还怎么办

农林牧渔
2019-08-23 20:5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土地使用权产权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①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住址等。②被担保的债权的种类、数额。③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或抵押期限。由于抵押人享有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土地使用权抵押年限,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确定的年限;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中债务的期限,决定着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日期,只有在债务人到期未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才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实现抵押权。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 到期贷款是指已经到达归还期限的贷款。通常,到期贷款有两种含义:
      一种是借款合同规定的按年分月还款的最后时点和全部贷款终止的时点所占用的贷款余额。
      另一种是借款合同规定的按年分月还款的当月和全部贷款终止的当年所占用的贷款余额。
    前一种是时点概念,后一种是时间概念。银行会计部门规定贷款到期之日即为贷款逾期之时,运用的就是时点概念,银行信贷部门安排贷款回收计划时要求均衡收贷,运用的就是时间概念。
    正确理解到期贷款,对于企业和银行合理安排还贷和收贷,搞好财务管理和信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 按揭贷款涉及三方当事人,即购房者,开发商和贷款银行。因开发商违约导致购房者与银行协商解除按揭贷款合同的,购房者、银行、开发商三者之间仍处于借款人、贷款人和保证人的关系,只要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将剩余按揭款、购房者自付房款、已按揭贷款的本金及违约金分别支付给银行和购房者,即可解除合同。
    实践中处理此方面纠纷主要依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消、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购房贷款及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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