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如何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欠钱不还

2019-08-24 08:01: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对债权人来说,如果协商调解无法索要欠款,就会想到起诉,但对于此类纠纷,不要单纯的认为,诉讼就必须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故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操作得当就可以以最短的时间收到追讨债务的最佳效果。
  •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如果他们起诉的话。只是民事诉讼,民间借贷会坐牢吗是否定的。以上是民间借贷案会被判刑吗的回答

  •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1.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4.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贷款方和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5.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当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6.据此,若对方一直联系不上,或对方常在外地,为了诉讼方便,您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即您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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