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与商品房有没有区别呢

拆迁补偿
2019-08-24 08:03: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安置房买卖费用

    买方卖方

    契税:总价*
    1.5%

    印花税:总价*
    0.05% 总价*
    0.05%

    交易手续费:3*平方数 3*平方数

    拆迁安置方:总价*4%

    土地出让金(公房):总价*1%

    土地登记费50元每件

    印花版税5/件

    房屋登记费80元/件

    工本费10/件

    通告费(境外人士)200/件

    (通过中介)

    中介费:成交价*1% 成交价*
    1.5%

    过户代办费:200元 200元

    按揭代办:400 水电过户200

    评估费:评估价*
    0.44%

    他项权证190

    营业税。5年内出售
    5.55%

    个人所得税总价*
    1.5%

    高档住宅:总价*3%

    高档住宅增值部分5年后出售也要交
    5.55%的税
  • 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还未达成协议,就对房屋强制动拆的,被拆迁人可向当地政府请示裁决。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对安置和补偿问题作出裁决。若对裁决结果还不服,被拆迁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