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是否要核对印鉴

票据纠纷
2019-08-24 14: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汇票根据是否需要承兑,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由除银行之外的其他单位承兑)。银行承兑汇票不是银行汇票,而是商业汇票的一种,由出票人委托银行承兑,这种汇票有一定的付款期,最长六个月(就是说不到付款期,付款人是不付款的,这是和银行汇票的重要区别之一),由于有一定的付款期,就使这种汇票有了信用功能,持票人可以使用这种汇票进行贴现等融资活动。
  • 以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为例,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会存在哪些错误?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主要存在以下三大错误:  
    一、多处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  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几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有“委托收款”字样。  
    二、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  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委托行为XX工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XX农行的结算章。  
    三、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  实务操作中具体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错误解决方案:  属于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
  • 承兑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它以出票行为的成立为前提,承兑行为必须在有效的汇票上进行才能生效;承兑是汇票付款人做出的,表示其于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依据票据法的规定作成并交付,才能生效;承兑是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一个重要程序,持票人只有在付款人作出承兑后,其付款请求权才能得以确定。  商业汇票的承兑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出票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二)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  
    (三)内部管理完善,经其法人授权的银行审定。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向银行提示承兑时,银行的信贷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符合规定和承兑条件的,与出票人签订承兑协议。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承兑时记载付款日期。在实务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文句(即“承兑”字样)已经印在汇票的正面,如“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本汇票已经承兑,到期日由本行付款”等,无须承兑人另行记载,承兑人只需在承兑人签章处签章并在承兑日期栏填明承兑日期即可。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付款人承兑商业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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