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处理违章和扣分是去车辆上车牌那边处理吗

2019-08-24 15:06: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应当扣分,严重的还要吊销驾照
    2.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和工伤死亡保险待遇同时出现的时候,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的规定,“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由于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给与工伤保险待遇”。
    3.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如果在死亡事故中中负次要责任的你,驾驶证不会被降级。
  • 车辆违章罚单是否需要本人去处理,需要看情况确定,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不管那个人去都是可以的。如果只是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通知单,那么,同样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通知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的违章行为,假如是正面拍摄的,需要本人前去处理,如果是后面拍摄的,那么,只要拥有有效的正式驾驶证就可以去处理。
    不一定非得本人去,别人愿意接受扣分处罚的,是可以操作的,但是,所有接受处罚的驾驶证,都是需要本人到场接受处罚。

  • 1、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通常应当依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书来进行责任认定,并依据认定的责任进行赔偿,通常保险公司也能赔偿的。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 违章不去处理的后果:
      
    一、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二、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三、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四、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五、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滞纳金总额不超出罚款数额。如果是非现场处罚,可以等到验车前在去处理,接受处理之后去银行交罚款。如果是现场处罚,需要在15天内到银行去交罚款。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参照有关法律规定,专门增加了一条规定,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建议及时到银行去缴纳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