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身份证,结婚证丢失了,怎么离婚

离婚
2019-08-24 16:3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婚姻法》等法律规定:
    (1)符合法定年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2)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二、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因没有领结婚证,你们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就不存在起诉离婚

  • 1、先去公安局户籍处办理个临时身份证,这个快。然后办正式的。(先去报社登个声明。费用用该一百多);
    2、新的旧的都能用,不过,你登了声明,那么旧的犯了事,你拿着报纸可以是证据,摆脱怀疑,不过,如果故意登声明丢失身份证再犯了事,就不对了,当然,警察会看别的证据了,这你放心;
    3、拿着你的户口本,去银行,告之你的银行卡丢失,银行有记录,用你的名字,户口就好~ 当然,身份证号你要是记得也好,不过,户口上应该有你的身份证号~
  • 婚姻关系是在结婚证为依据的,户口簿显示已婚,不代表双方的婚姻关系有效。双方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不是有效的婚姻。则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但如果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结婚,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视为事实婚姻关系,即使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视为有效婚姻,需要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五条作出了专门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自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