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起始时间是从受伤之日还是从出院之日算起,当时受伤并不知道会造成如此严重的伤残状况

人身损害赔偿
2018-08-25 08:0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人身损害后,相应的受害方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请求侵权人依法支付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一般认为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所以发生了损害后,可以同侵权人进行协商后确定具体的赔偿。
  • 你好,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有两种,第一种是最长诉讼时效3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种是普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或者从知道行为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超过了诉讼时效依然是可以起诉的。只是没有强制执行力而已。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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