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私人签下房屋买卖合同有法律责任没

2019-08-25 07:4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依据,因此购房者不能不慎重看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合同中,应注明与开发商谈定的付款方式。
    (2)明确注明房屋面积
    (3)对交楼日期要有严谨、具体的规定
    (4)明确煤气通气的准确时间
    (5)明确产权证发放到购房者手中的准确时间
    (6)认真查核合同附件,注意房屋平面图与所购房屋是否一致
    (7)约定设计变更时如何承担责任
    (8)仔细研读补充条款的内容
  • 一般来说,房屋买卖协议私人买卖作为合同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但是房屋的所有权并不一定转移。只有经过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房屋所有权才发生转移。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房屋的风险转移问题。
    如果房屋的买受人付款后,拿到房门钥匙,但是还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时候。形式上算是交易结束,买受人合法占有房屋,风险(如受到自然灾害房屋毁损了)也是买受人自行承担的。
    也就是即使说产权没有变更登记,名义上产权人是出卖人,但是房屋的风险负担是由买受人承担的。风险的转移与所有权的转移是不一样的,这个一定要注意。这个风险主要是非人为原因导致,但是如果是第三者侵权所致,那就属于侵权,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买受人可以请求侵权人予以赔偿。还有一点需要你了解的是,私人协议属于民法,民法属于私法。关于私人协议的生效时间问题,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但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涉及的是国家公权力的干涉,只有经过变更登记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