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您好,我们是交通事故,现在人已经住院了,要动手术,交警已经判下来对方是属于全责,问题是对方现在不肯套住院费,说没钱

2019-08-25 12:5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所以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之前,法院暂时无法受理。
    2、刑事拘留有一定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拘留的,当事人可以向拘留的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就可以出来。刑事拘留的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 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是需要承担受伤者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是优先需要承担受伤者的医药费,责任人不给受害人交住院期间费用的,受害人家属在和肇事者多次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去事故责任认定的交警队给予汇报,并且通过他们给予催讨,催讨依然没有效果的,可以让交警队出具证明,向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支付就医费用。申请支付的就医费用依然不够用的,受害人家属可以根据自身条件相应的支付部分费用,也可以让交警队出面给医院打招呼,暂时缓缴或者由事故所在地的应急救援中心支付部分抢救费用。
      至于事故受损车辆的修理,肇事方没有经过受害者的同意,就在修理受损车辆,只要当事人最后对于车辆修理修复以后的结果满意,是完全可以的,没有问题。假如修理效果不满意,可以申请继续修复。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假如机动车一方因为个人没有保险而不积极配合受害方解决事故损害赔偿的,受害者可以凭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书向事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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