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通过网络认识一个女生,通过聊天了解到对方是3个孩子的母亲,因为比较投缘所以经常聊天,有一天她突然很着急的找我叫我帮帮她,说是有急事,叫我转点钱借她,一会就还我,说是卡限额转不出去,有急事急需用钱,因为出于信任我也没有过多询问,考虑到对方也许有难言之隐可能是孩子生病什么的,就直接给对方转了7000块钱,然后一会她又找我借了24000我又给她转了,一会她又找我借24000还说如果不转前面的钱就拿不回来了,考虑到前面的钱,我还是又转了24000过去,前前后后一共转了79000给2个不同名字的账户,后来她告诉我她被骗钱了,然后一直说没有钱还我,现在微信也不回,打电话也不接了,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怎么才能把我的钱要回来。

2019-08-25 13:31: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回,钱如果是调解已经赔钱了,或者是法院判决已经赔钱的,你可以不用管,如果对方不满意,他会到法院去起诉(只针对调解),等法院判决该由你赔多少你再赔。如果起诉,他会将责任人和保险公司一起起诉的。
    如果你是云南的,你可以到云南法制报法律服务中心来免费咨询。
  • 1:应当积极协商还款,不要把事情扩大化,对名声有很大影响。
    2:如果金额不多,可与家人坦白,度过这一段时间。
    3:金额高有可能会被起诉,积极应诉吧,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若金额过高,或者一致不还,极有可能被纳入失信人名单,对生活会产生极大的不便。
  •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
    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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