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是群发赌博类短信,其他相关的事不做,单单发送赌博类短信违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会怎么判刑?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2019-08-25 13:34: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五条 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第六条 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 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 赌博属于违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刑事案件量刑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
    1、主观对犯罪的认知。
    2、是否到达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3是否属于自守或者主动交代尚未知晓的犯罪行为。 4是否有坦白情节、5是否有前科、6社会影响、7是不是主犯 8是否得到受害人的谅解9是否给于了适当的赔偿 10身份犯的专属加重情节等很多因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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