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一朋友喝了一点酒驾车路遇交警就逃逸了给我打电话叫我去帮忙把车开走,我走到A交警就问车是你开的吗,我说是就把我带走了,后面我又撒谎说不认识车和车主,最后调出监控看到我和车主有过交流,4个小时后联系上了车主,车主也来到了交警队,验了血。报告还没出来。请问这样的事我会付什么责任,驾照会被扣分或者吊销吗,目前驾照被交警拿走了

2019-08-25 17:50: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予以相应的处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金额由当地人民法院审判。
  • 以下七种情形可以扣留驾驶证:
    1 累计积分达十二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
    2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3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4 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5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
    6 造成交通事故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7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
  • 驾驶证扣分在12分以内的,已缴纳罚款的,每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时清零一次,没有缴纳罚款的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不能清零;如果被扣分达到12分,驾驶证到车管所参加学习和考试,通过后才能清零。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