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该怎么赔偿

2019-08-25 18:41: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但需要对方提供证据,如果无法提供纳税证明,参考如下法条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依据的法律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8项死亡补偿费: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二十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少计一年,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根据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

  • 1、当事故发生后,会有认定书,但是认定书只是一种认定双方过错责任的证据,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可以拿回认定书。
    2、拿回来以后,交警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愿进行调解,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3、起诉的时候,你可以申请将对方的车进行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伤害,交警也不会将车交给你,车只是处于调查的需要暂扣而已,很快就会交还对方。如果对方在判决作出后不赔偿的,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 1、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家属书面谅解,并在庭审时提交给合议庭,是依法取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事由,犯罪嫌疑人同时应当积极向司法机关表达,知罪认罪悔罪的态度,争取最大限度的从轻处罚,在今后的生活中,应遵纪守法,谨记本次事故的代价。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3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