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妻子起诉我离婚,有个2岁多的儿子,法院会判给谁呢?

离婚
2019-08-25 19:55: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
    (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 根据我国民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这时选择性的。随你选择。但是合同中对管辖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除非该约定不明确或者违法无效。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向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也可以起诉。
  • 以下情况,法院将孩子判归男方抚养:
    第一,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第二,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第三,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第六,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 属于父母亲的财产,在他们离婚时,由他们按平均分割的原则来分,其他人没有权利分。离婚分为以下两种: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是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核心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是指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个人财产不存在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表现的形式不同,分割所适用的原则和方法也会有所不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