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持有四级残疾证,能不能申请到低保

2019-08-25 21:07: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至于残疾证的办理,根据1995年《残疾人
    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地方残联负责具体发放和管理 ( 以残疾人户口所在地为准 ) 。县级残联认定残疾类别和分级,填发残疾人证,在填发机关栏内签字盖章,确定专人做好补发、收回、造册登记等日常管理工作。
  •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 工伤四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赔偿如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四级残疾参与社会保险的,我国的残疾等级标准有很多类,有工伤、残废军人、社会残疾人等。它们的等级标准是不一样的。 四级工伤、残废军人是有相应的补贴的,普通四级社会残疾人目前没有什么补贴方面的政策,但能按残疾类别享受相应的康复服务。残疾人康复服务内容按各地具体情况而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