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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用的基本构成:
1、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视、检查、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帐务管理、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和其他有关物业管理服务。
2、房屋设备运行费:用于电梯、水泵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所需的费用。
3、保洁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保洁服务所需的费用。
4、保安费: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日常安全保卫服务所需的费用。
5、维修费:用于物业维修服务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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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物业管理合同,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我国合同法 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是无名合同,就是集体合同,是双务合同和劳务合同,对每个业主均有约束力。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签订后至当地房管、物价部门备案,合同生效,每个业主必须执行。
只要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新的合同生效后,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物业管理市场是需求弹性低的行业,单个业主无权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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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销房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储备金作为房屋大修及公共设备大修理费用,日常管理不能动用这笔费用,储备金在房屋所有权能转移物业管理部门不予追回,由房屋所有人之间自行转结。 房屋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添置的费用; 公共部门的水、电、煤气、建筑的费用; 公用部位的清洁、上门收集清运垃圾和清洗蓄水池等费用; 护花利草、保安服务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所需的日常开支、管理人员的薪金,以及管理必要的利润)。
其他物业管理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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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
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
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
第四,微利原则。
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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