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后故意持刀伤人什么罪?怎么赔偿

暴力伤害
2019-08-26 07:5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犯罪嫌疑人以主观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使用刀或其他凶器,但是造成受害人受伤,但是未造成死亡,在思想的斗争下,最终主动放弃犯罪,为犯罪中止。
    中止犯罪的,未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
  • 首先关于刑事责任部分: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伤害罪,应当承担伤害罪刑事责任。只不过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关于民事赔偿部分:可以在对方伤害罪刑事审判程序中请求一并调解处理。
    但是,如果对方不予足额赔偿的话。建议放弃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而待对方刑事责任部分判决后,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因为根据现在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中法院是不支持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请求的。
    而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定赔偿项目。
  • 关于持刀伤人赔偿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一、涉嫌寻衅滋事罪,去自首可以从轻;
      
    二、【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
    “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