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贷款担保人买房子还可以贷款吗

2019-08-26 10:0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款人办理办理二手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 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新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

    一般来说,购房者只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有要能得到贷款:

    1、借款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购房者具有居住地合法的身份证明;

    3、与发展商签订有商品房订购书或购房协议,并已支付订金或首期购房款;

    4、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5、具备令贷款行满意的财务状况。
    例如有稳定收入的企业员工;信誉良好,确有偿还能力的小业主;自身收入低,但有海外亲友定期资助的居民等等。具体如何界定和把握,由贷款行审核和决定。
  • 如果原告在诉讼阶段将担保人列为被告或者是在执行阶段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依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对担保人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刑诉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如下: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 为规范各地个人住房贷款利息计算方法,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行两种还贷方式,其偿还总额相同。  
    一、等本不等息递减还款法  每月归还的本金不变,但每月支付的利息变化。公式如下:每月偿还金额=贷款本金÷贷款期月数+(贷款本金额-已还本金累计额)×贷款月利率其中每月还息额=[贷款本金-月还本金×(还款总次数-1)]×贷款月利率。举例说明:购房贷款12万,分10年还清,贷款利率为年息
    7.2%(月息为=
    7.2%/12=6‰),采用等本不等息还款方式,则从借款后第二个月起,计算每月固定归还本金,即120,000元÷(10年×12月)=1000元/月;第一个月需付利息为[120,000-1000×(1-1)]×6‰=720元;最后一个月需付息为[120,000-1000×(12×10-1)]×6‰=6元,即第一个月需偿还贷款本息额为1000十720=1720元;最后一个月(第120个月)需偿还贷款本息额为1000+6=1006元  
    二、每月等额本息偿还法  这是最简单的方法,即将第一种方法中120个月里每月应偿还的本息相加,共163,560元,除以120个月(次):163,560元/120个月=1363元/月,也就是说,如采用等额本息偿还法,则每月应按期交纳1363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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