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新生儿的出生证要父母结婚证吗

2019-08-26 12:44: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程序:
    1、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2、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3、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当事人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下同)。
    3、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6、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除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外,当事人须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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