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与中介买二手房,现在不买了,房东不退钱,中介也不退钱,这件事已经推了好久了,怎么办

2019-08-26 13:0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2010年4月、6月,国家部委分别颁布实施了国十条、京十二条、三部委二套房标准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如果购房人由于政策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合同申办房贷的,则根据购房人的需要可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如购房人需要继续购房可以变更合同(加付首付、延长贷款期限)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如果不是这些政策导致的购房人无法贷款,那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向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 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
    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 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二手房交易有何好处  一是房源信息多。为市民进行交易提供了广阔的选择空间;  二是办妥手续快。由于二手房交易手续十分繁琐,个人办理需要较长时间而委托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办理,因其对相关业务流程非常熟悉则所需时间较短;  三是可降低风险性。
    有些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如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办了中间担保业务,为买卖双方的房款交割和房屋交付以及产权过户作中间保证,大大降低了交易风险。除此以外,建行、农行等金融机构都与中介机构签定协议,合作为客户办理二手房抵押担保贷款。
    所以说,这不失为二手房上市交易的一条捷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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