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六个月+流产的可以休多少天产假

妇幼权益
2019-08-26 16:2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劳动保障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 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这意味着90天的产假不能一刀切,此外,难产的增加产 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女双方系初婚男方在25周岁以上、女方在23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增加婚假12天;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丈夫休护理假15天。
    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产假期间公司不能扣发基本工资意味着奖金可以不给若是产假期间因没有实际工作奖金是可以不发的。对于产假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纠纷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