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承包施工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仲裁
2019-08-26 21:4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新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
    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______) (¥__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______) (¥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 (¥_____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 (¥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 (¥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_______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份。
    发包人:_____(公章)承包人:___(公章)
  •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 引发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片面追逐利润,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导致劳资纠纷乃至劳资冲突的发生。有的企业主以尽可能少的劳动力成本,驱动劳动者尽可能多地创造剩余价值,以获取丰厚利润,甚至减少劳动者正常的社会保障支出,不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恶意拖欠克扣工人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尽量节省企业支出。
    (二)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是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一是劳资双方的社会地位不同。广大的农民工和外来工,文化层次较低,社会地位不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社会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很小。
    二是劳资双方在企业中的地位不同。非公有制企业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虽然一些企业建立了党支部、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甚小。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建立工会、党支部等组织,企业内尚未建立完善的。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的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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