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交的社保中间有几年没交可以补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8-27 02:12: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关费用或未补缴社会保险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的案件是“仲裁前置”这是没有问题的。
    《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讨会会议纪要》则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客观来说,社保断交之后是可以补交的。但是具体还要看你们当地的具体政策,并不能一概而论。目前,各地关于社保间断期间是强制性补缴、严禁补缴还是自由选择等方面的规定并不一致,其处理结果也就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只能以当事人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的解释为准。
    当年的社保是可以补交的,跨年的应该就不可以了。社保养老是累计计算的,退休前交足15年就行。如果有医保,以后应注意最好别断交,因为会影响医保待遇。如果不补交社保,而你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那现在的单位是无法给你上的,你自己去你当地区县的社保所就可以上了,但是提前是你的档案是自己存的,没有转到企业的集体存档里,不然也是没法补交的。
    建议大家可以到当地的社会管理中心进行补交申请。如果之前没有交过的话,那是无法往前补交的,所谓的补交,只存在于开养老账户后欠交的时段。另外如果是补交,滞纳金是一定会有的,按同期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
    对于个人,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和医保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携带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提出申请即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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