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方是骑摩托车正常行驶途中,前方一残疾车强行在单排车道进行调头横在路中间,我方来不及躲闪与其相撞,导致我方飞出造成伤害,头部腿部及右手手臂均有伤害,最重的为右手手腕部桡骨骨折。在医院进行治疗期间,肇事者没有承担医疗费,出院后到交通队进行和解,对方依旧逃避承担责任,现在无任何赔偿。我方摩托车无手续没戴头盔,对方机动车也无任何手续牌照保险。那么我方若提出诉讼,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该维护的权益,以及对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我该怎么办?

2018-08-25 12:1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一步,鉴定医疗事故。
    第二步,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
    第三步,根据《条例》规定的11项标准计算的医疗事故赔偿基数。
    第四步,计算赔偿总额。计算公式为:赔偿总额=上述11项所加总额×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赔偿比例。
    第五步,保险公司或医疗机构根据确定的赔偿总额给予赔付。
  •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肇事者逃逸的,如果因逃逸而导致交警部门无法查清事故事实的,应由肇事逃逸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果虽然逃逸,但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的,则仍应按事故实际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对于肇事者逃逸的行为,由交警部门另行给予行政处罚。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