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刚在饭店吃饭,它里面有根铁钉,然后我就打了他。后面就叫他赔偿。这样算不算抢劫?

2019-08-27 08:16:2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在抢劫罪中,你的损失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要求被告人赔偿你的全部损失;
    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77条、78条以及《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意见》。
    要求赔偿的项目应当有:
    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
    交通费、鉴定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应当有伤残补助费、以后治疗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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