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被强制执行为失信人期间,可以帮别人贷款做担保吗
-
贷款担保人要承担代替借款人偿还借款及利息的风险。担保责任按以下方式承担:
1、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借款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
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担保人的所有财产都应当用于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
-
担保行为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债务得到清偿,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的物和权利上设定的,可以支配他人财产的一种权利的行为。《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设定担保。
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
1。担保一般是连带保证,借款人不还款,可以将借款人和保证人一同起诉。如果你们的担保
合同没有约定是连带保证,只是一般保证,对方应先起诉借款人,只有在借款人的财产不足偿还时才能用担保人的财产偿还。
2。因为是连带保证,可以只用一个担保人的财产偿还。在偿还后,还款的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全部款项,也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他们应承担的份额。
-
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