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需要办理离婚,我该做些什么

离婚
2019-08-27 10:1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讲,出现婚内夫妻一方主张扶养费的案件出现原因有如下几种:一是一方有病,另一方逃避责任,二是双方年老,一方有收入来源,另一方无生活来源,三是老年再婚家庭,涉及财产日后分割。无论出现何种情况,均涉及到扶养费的给付问题。
    就近几年来出现的该类问题,分析如下:一般讲该类案件到法院立案均会以“先离婚再提扶养费”为由,不予受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如果双方离婚后,根本就不再会存在夫妻之间的扶养权利与义务问题,有的只是以经济帮助形式出现的扶养费延续,何况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主张扶养费要以离婚为前提,因此法院立案所提到的观点是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均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是一种法定义务,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双方还存在夫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是将离婚纠纷案由与扶养纠纷案由分立的,也就是说是两种法律关系,互相影响的。
    因此上说,扶养费纠纷就不应以离婚为前提,否则是剥夺当事人的诉权。
  •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条 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实施婚前健康检查的具体地域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