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房产财产的分配纠纷以及孩子的抚养

2019-08-27 12:33: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怎样才算是公平应当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法院判决。
    子女并不能直接获得财产,但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数额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如果因为一方有外遇而导致离婚的,在构成同居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 (一)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关于孩子的探望权,双方要协商好,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不至于给孩子的成长造成太多的困扰。
  • 首先,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协议或是诉讼,协议必须要双方同意才能办理,一方不同意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其次,如果有对方家暴的证据,那么不论对方是否同意离婚,第一次法院一般都可以判离的,因为家庭暴力属于婚姻法32条规定的法定判离理由和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的,再次,关于财产和孩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平均分割的,至于孩子由谁抚养要看孩子的年龄和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一般两个孩子会一人抚养一个的,当然如果对方不跟你挣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两个孩子都可以归你抚养的,这样对方就要支付抚养费的。
    最后,起诉费如果不涉及大额财产的话一般也就受50-500元之间,是由起诉方先垫付的,一旦判离,一般由双方分担的
  • 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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